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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薯粉里没红薯,“东北雨姐”虚假宣传被罚165万元

发布日期:2024-10-12浏览次数:

据此前报道,东北雨姐姐本名本名刘姐,是大连人,在沈阳从事直播行业。2023年11月24日,东北雨姐姐在短视频平台直播时,推销一款名为“纯红薯粉条”的产品。直播中,东北雨姐姐称这款红薯粉条“不差一个粉丝”,自己卖货之前从来没有卖过假货。

2023年12月28日,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雨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,责令雨姐传媒停止违法行为,罚款165万元,没收违法所得7.66万元。

2024年1月2日,雨姐公司在官方账号上发布致歉信,就虚假宣传问题向消费者道歉,并表示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

直播带货产品与宣传不符,曾多次因虚假宣传被处罚

记者注意到,早在2023年9月,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曾对雨姐公司进行处罚。当时,雨姐公司通过其公司名下的主播账号,在网络平台销售木薯淀粉制品,宣称该商品为“纯红薯粉条”。经检测确认,该产品中未检出木薯淀粉等成分,与商品标签标注内容不符,构成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。当时,雨姐公司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罚款8万元。

除了上述处罚,今年1月24日,还有网友发文称,东北雨姐 所在的传媒公司曾因其他原因被处罚过。

已送检粉条如暂未发现问题,将全额退款给消费者

2024年1月26日,大娃文化发展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大娃公司)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,他们与东北雨姐合作了几个月时间,雨姐传媒发给他们一份合同,上面有雨姐传媒的签字盖章和公章。

“后来我们发现她(雨姐)在直播的时候说假话,就把合同撕了。”大娃公司相关负责人说,雨姐传媒以无力承担为由,将罚款分摊到每个产品上,每个产品承担20多元。

记者多方了解到,东北雨姐已将涉事粉条送检,目前还没有检测出问题。。涉事涉事粉条生产企业所在地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。如果涉事粉条确实掺杂木薯淀粉,那么东北雨姐可能涉嫌生产、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。

此外,雨姐传媒已被责令暂停经营整改,承担法律责任。

律师:若掺杂木薯淀粉,可能构成犯罪

北京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赵云凯律师认为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八条规定: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、功能、质量、销售状况、用户评价、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。

赵云凯律师表示,如果东北雨姐销售的是木薯淀粉制品,却宣称是纯红薯粉条,这种行为属于虚假宣传。如果消费者因此受到损害,还可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五十五条规定主张赔偿。另外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,生产者、销售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,足以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;情节较轻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
雨姐传媒回应:会承担相应责任

2024年1月26日下午,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雨姐传媒相关负责人。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,他们已经将涉事粉条送检,结果还没有出来。

“我们将全额退款给消费者。”这位负责人说,对于这次被处罚,他们会承担相应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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